其他案件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仁股 114司執字第011656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4/21

拍賣次數

第 2 拍

拍賣底價

1,088,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順安段 小段 410號

    面積: 52 坪

  • 土地

    順安段 小段 434號

    面積: 97 坪

  • 土地

    順安段 小段 439號

    面積: 118 坪

  • 土地

    順安段 小段 446號

    面積: 2 坪

  • 土地

    順安段 小段 421號

    面積: 175 坪

  • 土地

    順安段 小段 431號

    面積: 6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一、本件均係拍賣應有部分,有無分管契約不明,應買人請自行查明注意,拍定後不點交。 二、本件410地號土地查封時,據地政人員上有一「新城鄉順安農宅示範村」石碑,另有部分 為雞舍、鐵皮屋,上開建物並未一併查封拍賣,應買人請自行查明注意。 三、本件421、439地號土地查封時,據地政人員稱係既成道路,應買人請自行注意。 四、本件431地號土地查封時,據地政人員稱其上種植百香果及絲瓜,未一併估價拍賣,應買 人請自行注意。 五、本件434、446地號土地查封時,據地政人員稱地上有建物,建物並未一併查封拍賣,應 買人請自行查明注意。 六、於核定拍賣條件時(114年12月18日),據使用分區證明書所示,土地使用分區記載為 「住宅區」,後續拍賣程序進行中,使用地類別有異動之虞,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拍定 後,不得執拍賣通知未記載最新之使用地類別為由,向本院聲請撤銷拍定。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2宗分別標價,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備註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2宗分別標價,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088,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17,600元。 四、依土地法第34條之1規定,本件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如有多數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 則依共有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共同承買之,惟主張優先承買權之共有人,須提出其為共有人之 證明,並須就其擁有應有部份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 承買權之共有人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份,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 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 五、地上建物所有權人如有主張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之2條之優先承買權,應檢附相關 證明文件具狀向本院陳明,依土地法第34條之1執行要點第13點第6款規定,有優於土地共有 人之優先承買權。 民 事 執 行 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