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光復鄉法拍屋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忠股 114司執字第011733號
標別:A
拍賣日期
115/06/09
拍賣次數
第 1 拍
拍賣底價
30,000 元
點交狀態
非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東富段 小段 750號
面積: 15 坪
標別:B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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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阿托莫段 小段 1607號
面積: 20.88 坪(69.03 平方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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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阿托莫段 小段 1608號
面積: 5.25 坪(17.34 平方公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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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阿托莫段 小段 1609號
面積: 46.56 坪(153.91 平方公尺)
拍賣公告
以下內容由程式自法院拍賣公告擷取整理,姓名已遮蔽;實際內容以法院公告為準。
公告附表:標別 B
土地3 筆
| 編號 | 坐落 | 面積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 |
|---|---|---|---|---|
| 1 | 花蓮縣光復鄉阿托莫段1607地號一般農業區、交通用地 | 69.03 ㎡20.88 坪 | 全部 | 32,000 元 |
| 2 | 花蓮縣光復鄉阿托莫段1608地號一般農業區、交通用地 | 17.34 ㎡5.25 坪 | 全部 | 8,000 元 |
| 3 | 花蓮縣光復鄉阿托莫段1609地號一般農業區、交通用地 | 153.91 ㎡46.56 坪 | 全部 | 72,000 元 |
- 合計
- 最低拍賣價格合計 112,000 元|保證金 30,000 元
- 點交情形
- 不點交
- 使用情形
本標土地查封時據地政人員稱,為臨路相鄰之畸零地,地上雜草叢生,有行道樹種植其上,土地使用現況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 備註
一、本件分2標,按各標順序依次開標,以總價最高者得標。於賣得價金已足清償本件債權總額及執行費時,後順序之各標即停止拍賣,如有投標亦不拍定,縱拍定亦得撤銷拍定,債務人如於拍賣期日準時到場,得指定各標之開標順序,如未準時到場,則由本院依前述方法順序開標。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12,000元。
三、保證金新台幣:3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