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讓股 114司執字第020259號

待拍

標別:甲

拍賣日期

115/04/07

拍賣次數

第 1 拍

拍賣底價

160,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利成段 小段 8號

    面積: 41 坪

標別:乙

拍賣日期

115/04/07

拍賣次數

第 1 拍

拍賣底價

600,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利成段 小段 9號

    面積: 149 坪

標別:丙

拍賣日期

115/04/07

拍賣次數

第 1 拍

拍賣底價

600,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利成段 小段 10號

    面積: 211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甲 -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一、本件查封物應分甲、乙、丙標分別拍賣,惟各標內之土地則應分別標價,總價並應達到 底價,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二、本件無抵押權登記。 三、本件標的於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8地號土地上有無門牌鐵皮屋早餐店部分基地坐 落、鐵皮雨遮部分及門牌號碼為利成路一段408號鐵皮建物部分基地坐落,現場無謄本所 示木造建物,其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權源不明,於拍定後不點交。 四、本件標的如其中一宗或數宗標的拍賣所得之價金,已足以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 房屋稅、地價稅及本件債權時,則其餘各標即不予拍定,縱經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 得於開標前向本院陳明,或於拍賣期日到場指定應予拍定之標的,否則由本院指定。 五、本標之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六、本標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之規定者,有優先承 買權。 七、本標之土地編定為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惟是否得興建房屋或有無經套繪管制不明, 仍應依建築法等相關規定,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注意。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備註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6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32,000元。 標別: 乙

標別:乙 -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一、本件查封物應分甲、乙、丙標分別拍賣,惟各標內之土地則應分別標價,總價並應達到 底價,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二、本件無抵押權登記。 三、本件標的於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9地號土地上有無門牌鐵皮屋早餐店部分基地坐 落、鐵皮雨遮部分及門牌號碼為利成路一段408號鐵皮建物部分基地坐落、另有門牌號碼 為利成路一段412號建物及2棟無門牌鐵皮建物,其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權源不明,於拍 定後不點交。 四、本件標的如其中一宗或數宗標的拍賣所得之價金,已足以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 房屋稅、地價稅及本件債權時,則其餘各標即不予拍定,縱經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 得於開標前向本院陳明,或於拍賣期日到場指定應予拍定之標的,否則由本院指定。 五、本標之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六、本標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之規定者,有優先承 買權。 七、本標之土地編定為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惟是否得興建房屋或有無經套繪管制不明, 仍應依建築法等相關規定,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注意。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備註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6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20,000元。 標別: 丙

標別:丙 -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一、本件查封物應分甲、乙、丙標分別拍賣,惟各標內之土地則應分別標價,總價並應達到 底價,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二、本件無抵押權登記。 三、本件標的於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10地號土地上有無門牌鐵皮屋1棟及鐵皮雨遮部 分及門牌號碼為利成路一段4402巷20號建物,其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權源不明,於拍定 後不點交。 四、本件標的如其中一宗或數宗標的拍賣所得之價金,已足以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 房屋稅、地價稅及本件債權時,則其餘各標即不予拍定,縱經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 得於開標前向本院陳明,或於拍賣期日到場指定應予拍定之標的,否則由本院指定。 五、本標之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六、本標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之規定者,有優先承 買權。 七、本標之土地編定為一般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惟是否得興建房屋或有無經套繪管制不 明,仍應依建築法等相關規定,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注意。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備註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6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20,000元。 02 函 稿 代 碼:5.14.2 拍賣公告(第1次拍賣)(現場投標)(強81) 03 股 別:子股 04 擬 判:擬 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