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義股 114司執字第021266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6/17

拍賣次數

第 3 拍

拍賣底價

5,630,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中和段 小段 1169號

    面積: 72 坪

  • 土地

    中和段 小段 1173號

    面積: 36 坪

  • 土地

    中和段 小段 1174號

    面積: 93 坪

  • 土地

    中和段 小段 1178號

    面積: 321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一、據查封筆錄記載:地政人員指界稱,1169地號土地部分空地、部分雜草、 雜木、部分道路;1173地號土地部分種植桂花樹、部分道路;1174地號土 地部分道路、部分農地;1178地號土地部分建物(中和路33號)坐落、部分 空地、部分道路、部分雜草雜木。另據債權人代理人稱:標的為共有人占 有使用。債務人蔡明烈、蔡明亮具狀稱,桂花樹為蔡明烈種植,建物為其2 人共有等語。本件拍定後,除道路部分及建物坐落部分不點交外,其餘部 分依現況點交。 二、拍賣之土地使用分區及類別:1169、1173、1178地號土地為特定農業區甲 種建築用地;1174地號土地為特定農業區交通用地。 三、拍賣1178地號土地之地上物(建物)並未一併估價拍賣,地上物占用土地之 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 四、拍賣之土地上作物(桂花樹)為土地之一部分,其價值本院已列入土地價 格中,就實際數量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數量如有增減,應買人、債權人、 債務人等均不能請求增減價金。 五、本件係變賣共有物,依民法第824條第7款,共有人就本件拍賣標的有優先 承買權。 六、本件拍賣之土地未經鑑界,確切土地位置及有無地上物占用之情形應買人 應自行前往查證,拍定後不得以現況與拍賣公告記載不符請求撤銷拍定。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備註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5,63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126,000元。 02 函 稿 代 碼:10.4.7 (繼承財產)(共有物)拍賣公告(不動產)(強131Ⅱ準用8 03 1) 04 股 別:義股 05 擬 判:擬 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