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孔股 114司執字第021456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5/21

拍賣次數

第 4 拍

拍賣底價

7,418,9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山豬湖段 秀湖小段 750號

    面積: 487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據地政人員指界該地號現為稻田。另依債權人查報 依債務人母親表示該土地為債務人無償提供鄰居耕作,已不記得耕作人姓 名及住所,收成之稻作歸耕作人所有。以上等情本院不為實體判斷,投標 人應自行查明。前開作物使用土地之權源不明且非屬本件拍賣範圍,其土 地與作物之利用關係應由拍定人自行解決,本件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備註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7,418,9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483,800元。 四、抵押權於拍定後均塗銷。 五、本件僅係拍賣土地,依地政人員指界確認所在位置並將現場觀察所得 之狀況登載於拍賣公告內,惟實際上是否有建物、占用面積或其他拍賣公 告上所未載之物坐落,仍應另以地政機關實際鑑界、複丈結果為準,拍定 後本院亦無從代為協助處理鑑界、複丈、通行權事宜。又土地如查封後有 重測、重劃、逕為分割或其他相類情形致地號變更、面積小幅增減,其地 號、面積以重測結果為準,請應買人注意。拍定後不得以上開事由聲請減 少價金或撤銷拍定。又於本院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如有經分割共有物、 遺產判決確定者,執行法院必要時得撤銷拍定,債權人、債務人與拍定人 均不得異議。 六、本件土地為農地重劃區內耕地,依農地重劃條例第5條規定,耕地之承 租人、現耕之耕地其他共有人、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依序有優先承 買權。 七、如土地上之承租人符合土地法第107第1項規定,則就承租之耕地有優 先承買權。 八、如優先承買權人主張優先承買權,拍定後仍須通知優先承買權之人是 否行使權利,如有爭執須經本處形式調查並命一造起訴解決。另於優先承 買相關問題確定前,拍定人之保證金無法先行退還,亦無法提存,請應買 人注意。 九、本件標的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所指之耕地,私法人不得承買, 但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4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機 構投標時,應於投標單內併附主管機關許可承受耕地之證明文件,否則投 標無效。 02 函 稿 代 碼:5.18.2A 不動產拍賣公告(強81現場) 03 股 別:孔股 04 擬 判:擬 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