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新竹縣湖口鄉法拍屋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文股 114司執字第022118號
待定
標別:甲
拍賣日期
115/05/13
拍賣次數
第 4 拍
拍賣底價
1,024,000 元
點交狀態
非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力行段 小段 526號
面積: 120 坪
標別:乙
拍賣日期
115/05/13
拍賣次數
第 4 拍
拍賣底價
476,200 元
點交狀態
非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力行段 小段 635號
面積: 37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 使用情形 | 使用情形 一、本標不動產查封時,建物部分由財產所有人親屬居住,土地部分除建物占用部分外,部分 為空地及通道,777地號及779地號上另有鐵皮鋼構車庫及植栽不在拍賣範圍內。拍定後建 物點交。 二、777地號共有人有優先購買權。本件拍賣條件為合併拍賣,主張優先購買權之人,需就全部 標的一併購買。 三、抵押權拍定後塗銷。 四、本標暫編670號之建物,係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之增建部分,拍定後拍定人不能 持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亦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減少價金,或撤銷拍定; 且若該建物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為違章建築,拍定人應自行承擔受拆除之危險。與主建物 建號內部相通,且無獨立出口,為抵押權效力所及。 五、本標777地號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所指之耕地,私法人不得承受,但符合農業發展 條例第34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機構投標時,應提出主管機關許可 承受耕地之證明文件。 六、本標777地號為重劃區內耕地,依農地重劃條例其A.出租耕地之承租人。B.共有土地現耕之 他共有人。C.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有優先於土地共有人之承買權。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5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
| 備註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5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8,57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3,714,000元。 02 函 稿 代 碼:5.14.2 拍賣公告(第1次拍賣)(現場投標)(強81) 第四頁01 股 別:辛股 02 擬 判:擬 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