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花蓮縣玉里鎮法拍屋
臺灣花蓮地方法院 仁股 114司執字第025834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9/15
拍賣次數
第 3 拍
拍賣底價
2,140,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拍賣範圍
持分 均公同共有1分之1
公告日期
2026-07-29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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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三義段 二小段 82號
面積: 1482.55 坪(4901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均公同共有1分之1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 使用情形 | 使用情形 本標查封時為水稻田,使用人不明。故,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
| 備註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14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430,000元。 四、本標抵押權拍定後塗銷。 五、本件土地為耕地,私法人除符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3及34條之規定外,不得 應買或承受。 六、本件土地於114年12月11日查封時為水稻田,但已收割完畢。 七、本標僅拍賣土地。上開耕地使用人使用土地法律關係不明,其所有權人、 耕地承租人若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07條、民法第426之2、460之1等規定則 有優先承買權。該優先權人對其擁有優先權之不動產主張優先承買時,則原拍 定人不得拒絕承買其餘之不動產。 3(續上頁) 八、本件土地為農地重劃區之耕地,則查封之土地係經重劃之耕地,依農地重 劃條例第5條規定:重劃區內耕地出售時,其優先購買權依序為出租耕地之承租 人、共有土地現耕之他共有人、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次序在後之優先權 人,縱前來本院應買,本院亦依前開次序通知。 民 事 執 行 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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