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新竹縣湖口鄉法拍屋|長威三街59號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莊股 114司執字第026613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8/21
拍賣次數
第 2 拍
拍賣底價
6,975,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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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長威段 小段 343號
面積: 48 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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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物
長威三街59號
面積: 32.95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 使用情形 | 使用情形 本院114年9月1日現場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第三人劉OO在場稱,債務人未住於此,由其與兒 子同住。該屋原係長輩的,後繼承登記債務人名下。2樓有漏水,無其他影響交易價格之情事。 25建號增建三樓,與一、二樓增建部分,經勘測暫編為2299建號。本件拍賣範圍包含一切附屬 建物,均屬主建物之範圍,另屋內之動產非拍賣範圍,請應買人注意,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
| 備註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6,975,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395,000元。 四、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五、本院已就已知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 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未特別載明,僅表示尚未發現有 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然此部分請投標人仍應買前或投標前應自行向鄰里或相關機關查訪 探詢併審慎考量後再行應買或投標。本件建物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 不符、坐落位置等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定。投標人應注意是否有積欠公共基金、管理費、水 費、電費、瓦斯費、工程受益費、重劃工程費、差額地價或其他稅捐、費用。得標後應自行處 理相關事務,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法院處理。 六、暫編建號部分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增建物,拍定人無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 權登記,且需承擔被拆除之風險。另本件增建物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 積不符、坐落位置等相關事項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定。 七、如有疑義可洽詢承辦股或由本院總機(03-658-6123轉分機0)代轉或訴訟輔導科(轉分機120 5)。 02 函 稿 代 碼:5.15.2A 不動產拍賣公告(第二次拍賣)(強81現場) 03 股 別:莊股 04 擬 判:擬 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