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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三灣鄉法拍屋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儉股 114司執字第029267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標的
土地1 筆
| 編號 | 坐落 | 面積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 |
|---|---|---|---|---|
| 1 | 苗栗縣三灣鄉北下林坪段625地號 | 1,546.34 ㎡467.77 坪 | 5分之1 | 260,000 元 |
| 備考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 ||||
- 保證金
- 52,000 元
- 點交情形
- 不點交
- 使用情形
一、本院於114年12月12日現場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稱:625地號上有建物兩棟(門牌北埔村下林坪46-1號)、空地上堆放眾多雜物、其餘為雜草地,惟仍應以實測為準。
二、本件土地上建物不在拍賣之列,其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關係權源不明,拍定後如有糾紛請自行解決。
三、本院不負責鑑界及複丈事宜,請應買人自行注意查証及確認實際範圍。
四、本件係拍賣標的物之應有部分,惟共有人間有無分管約定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6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52,000元。
四、本件不動產無抵押權設定。
五、優先承買權:
1、非共有人拍定,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2、本件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若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就建物坐落之基地部分有優先於共有人之優先購買權。
六、本件拍賣標的中使用地類別為農牧用地者,係屬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之耕地,私法人或依監督寺廟條例辦妥登記之寺廟不得應買,但符合同條例第33條但書規定者,不在此限,惟應於投標時提出同條例第34條第2項所定之證明文件。
拍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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