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毅股 114司執字第031671號

待拍

標別:1

拍賣日期

115/06/03

拍賣次數

第 2 拍

拍賣底價

7,310,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南新段 小段 478號

    面積: 36 坪

  • 建物

    嘉義縣太保市北港路二段105巷18弄17號

    面積: 70.75 坪

標別:2

拍賣日期

115/06/03

拍賣次數

第 2 拍

拍賣底價

8,421,000 元

點交狀態

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南新段 小段 479號

    面積: 42 坪

  • 建物

    嘉義縣太保市南新里北港路二段105巷18弄18號

    面積: 82.6 坪

  • 建物

    嘉義縣太保市北港路二段105巷18弄18號

    面積: 10.91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1 -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1、478地號土地及125、241棟次建號建物於查封時,1樓與479地號土地及137、242棟次建號建 物相通(有門間隔)、頂樓亦相通並設有太陽能板等發電設備(非債務人所有)。據債務人 稱:房間出租予他人使用。實際使用情形請投標人注意查明。 2、478地號土地據鑑價報告指出,為都市計畫內乙種工業區。 3、478地號土地及125、241棟次建號建物現由承租人占有使用中,拍定後不點交。 4、478地號土地及125、241棟次建號建物上之太陽能板等發電設備不在本次拍賣範圍內,占用 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該部分拍定後亦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備註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9,136,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828,000元。 四、本案分2標拍賣。債務人得於開標前到場指定開標順序,否則即按標別依序開標。當拍賣標 的之拍定價金已足清償執行費用、稅捐及債權額時,其餘各標雖達底價亦不拍定,縱為拍定亦 得撤銷。 五、478地號土地及125建號建物設有抵押權,拍定後塗銷之。 六、241棟次建號建物為未辦保存登記建物,倘若拍定後無法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日後有被拆 除之危險,無法主張物之瑕疵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注意。 標別: 2

標別:2 -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1、479地號土地及137、242棟次建號建物於查封時,1樓與478地號土地及125、241棟次建號建 物相通(有門間隔)、頂樓亦相通並設有太陽能板等發電設備(非債務人所有)。據債務人 稱:房屋為債務人自用。實際使用情形請投標人注意查明。 2、479地號土地據鑑價報告指出,為都市計畫內乙種工業區。 3、479地號土地及137、242棟次建號建物為債務人占有使用,拍定後點交之。但如有依法不得 點交之情事,本院得不點交。 4、479地號土地及137、242棟次建號建物上之太陽能板等發電設備不在本次拍賣範圍內,占用 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該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備註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0,525,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105,000元。 四、本案分2標拍賣。債務人得於開標前到場指定開標順序,否則即按標別依序開標。當拍賣標 的之拍定價金已足清償執行費用、稅捐及債權額時,其餘各標雖達底價亦不拍定,縱為拍定亦 得撤銷。 五、479地號土地及137建號建物設有抵押權,拍定後塗銷之。 六、242棟次建號建物為未辦保存登記建物,倘若拍定後無法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日後有被拆 除之危險,無法主張物之瑕疵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注意。 民 事 執 行 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