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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鳥松區法拍屋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才股 114司執字第033384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8/19

拍賣次數

第 4 拍

拍賣底價

512,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青雲段 小段 1094號

    面積: 13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如備註欄所示。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備註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512,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03,000元。 四、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五、本件拍賣標的於民國114年6月17日查封時,經會同地政人員指出應查封土 地之位置及範圍,依地政人員指界所示,標的土地坐落在門牌號碼本館路397、 399號建物前方,有雨遮及通道。又據鑑價報告所載,標的土地為都市計畫綠 地,地形方整近似長方形,臨16公尺本館路,現況作為人行道使用,地上設有 一廣告刊版。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六、本件土地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購 權。如共有人主張優先購買,於依同樣條件繳足價金時,該部分原拍定之解除 條件成就,失其效力。又本件拍賣之標的係債務人所有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如 拍定後或拍定前,經法院形成判決或其他變更所有權狀態(如經分割共有物、分 割遺產訴訟判決確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者等),本院於拍 定後仍得撤銷拍定,請投標人注意。 七、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規約、分管契約及積欠公共基金等情形。 八、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 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九、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 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 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十、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5年8月19日下午2點30分到3點30分(特別拍賣)。 02 函 稿 代 碼:5.18.2 拍賣公告(特別變賣後減價拍賣)(現場投標)(強81) 03 股 別:才股 04 擬 判:擬 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