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基隆市仁愛區法拍屋

臺灣基隆地方法院 儉股 114司執字第037239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7/22

拍賣次數

第 4 拍

拍賣底價

3,598,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延平段 小段 230號

    面積: 65 坪

  • 土地

    延平段 小段 230-1號

    面積: 4 坪

  • 土地

    延平段 小段 230-2號

    面積: 5 坪

  • 建物

    愛七路19之11號

    面積: 20.7 坪

  • 建物

    愛七路19之11號增建部分

    面積: 4.02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一)他項權利設定情形: 本件執行標的均設定426萬元之最高限額抵押權予臺中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抵押權於拍定後 塗銷。 本件執行標的均設定60萬元之最高限額抵押權予新鑫股份有限公司,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二)本院於民國114年11月27日至現場履勘,由債權人代理人會同地政人員、估價師、警員、鎖 匠到場執行。現場由屋內第三人開門入內,屋內有第三人略稱,債務人未住居於此。屋內有水 有電且使用天然氣,且無停車位,屋內擺放大量生活雜物。地政人員在場略稱,建物之前後陽 台均為增建。 (三)依據民國114年12月出具之估價報告略稱:「勘估標的建物位於愛七路,為5層樓建物之第2 樓,屋齡約46年,室內隔間為2房2廳。勘估標的230地號土地之使用分區為住宅區,230-1地號 土地為道路用地。」等語。 (四)關於系爭建物有無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例如:建物內前有非自然死亡情事、海砂 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或其他情形)一節,經本件估價報告所載及本 院現場履勘記實上尚未知悉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惟系封建物是否有足以影響交易之 特殊情事,投標(應買、承受)人於投標(應買、承受)前,務請親至現場再行查明(自行向 債權人、債務人、當地鄰里長、鄰居、派出所進一步探詢)。又倘查得系封建物有足以影響交 易之情事,應於拍賣前儘速陳報本院。 (五)本件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其面積應以重測結果為準。拍定後,債 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得再以面積增減為由,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 銷拍賣。 (六)系爭建物第1724建號建物有增建情事(經地政編為3198臨建號)。增建部分前未曾辦理建 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致與建物登記謄本所載不符,請應買人詳加注意,並承擔將來可能遭拆除 之風險。 (七)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5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備註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5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3,598,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720,000元。 民 事 執 行 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