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南投縣埔里鎮法拍屋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 平股 114司執字第039355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8/06
拍賣次數
第 2 拍
拍賣底價
8,840,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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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忠心段 小段 395號
面積: 27 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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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物
宏仁路21號
面積: 35.07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 使用情形 | 使用情形 一、查封筆錄記載:據地政人員指界,395地號土地為153建號建物及增建之基地,增建部分經 測量後暫編定為153-2建號,建物現無人居住使用,共有人在場稱:牆壁有裂痕(地震受創),浴 室及一樓廚房有漏水。本件拍定後按現況點交。 二、鑑價報告記載:勘估標的地形長方形,地勢平坦。現況為空屋,牆壁有些許漏水,屋齡約4 8年。 三、拍賣之153-2建號建物並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 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此部分由買受人自理。另該建築物若經建築主管機關認定係屬違章 建築,拍定人應自行承受拆除之危險。且本件拍賣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 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 四、土地使用分區及類別:拍賣之土地為都市計畫住宅區。 五、本件拍賣土地未經鑑界,確切土地位置及有無其他建物占用等占用情形應買人應自行前往 查證,拍定後不得以現況與拍賣公告記載不符請求撤銷拍定,買受人應自行負擔向地政機關申 請指界或鑑界之費用。 六、本件係變價分割共有物之強制執行事件,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有依相同條件優先 承買之權。有二人以上願優先承買者,以抽籤定之。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
| 備註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1,05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210,000元。 02 函 稿 代 碼:10.4.7 (繼承財產)(共有物)拍賣公告(不動產)(強131Ⅱ準用8 03 1) 04 股 別:平股 05 擬 判:擬 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