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次數
第 特殊程序 拍
拍賣底價
3,136,000 元
點交狀態
見備註
拍賣範圍
持分 8分之2
標的狀況
空屋 共有
公告日期
2026-10-17
拍賣標的
土地2 筆
| 編號 | 坐落 | 面積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 |
|---|---|---|---|---|
| 1 | 苗栗縣苑裡鎮田中段1405地號 | 339 ㎡102.55 坪 | 8分之2 | 1,344,000 元 |
| 備考特定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 | ||||
| 2 | 苗栗縣苑裡鎮田中段1407地號 | 128 ㎡38.72 坪 | 8分之2 | 512,000 元 |
| 備考特定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 | ||||
建物2 筆
| 編號 | 建號 | 門牌 | 構造 | 面積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 |
|---|---|---|---|---|---|---|
| 1 | 1665 | 田心里2鄰田心17之3號基地:苗栗縣苑裡鎮田中段1405地號 | 住家用、鋼筋混凝土造、3層 | 175.33 ㎡53.04 坪一層 53.82、二層 53.82、三層 53.82、屋頂突出物 13.87附屬:陽台:11.7 | 全部 | 960,000 元 |
| 2 | 1735 | 田心里2鄰田心17之3號基地:苗栗縣苑裡鎮田中段1405地號 | 住家用、鐵造、加強磚造、3層 | 111.68 ㎡33.78 坪一層 32.69、二層 26.33、三層 26.33、屋頂突出物 26.33附屬:雨遮:14.99 | 全部 | 320,000 元 |
| 備考本建號係增建部分。本件增建主建物總面積為111.68平方公尺,其中29平方公尺占用鄰地。 | ||||||
- 保證金
- 628,000 元
- 點交情形
-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 使用情形
一、民國115年3月5日現場查封時,債務人在場稱建物自住、無出租、無出借、有增建。地政人員指稱1405地號土地部分空地、數棟建物坐落(門牌號碼:田心17-1、17、17-2、17-3號)。1407地號土地部分空地、有建物占用。
二、除本件拍賣之1665建號建物及其增建1735建號建物外,上開土地上之其他建物非本件拍賣範圍,所有權人及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權源不明,請應買人注意,相關風險請自行負擔。
三、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建物拍定後依現況點交。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3,136,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628,000元。
四、本件不動產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應買得標,則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但主張優先承買權人之共有人如就其餘部分標的因無應有部分,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
五、本件土地上之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104條或民法426條之2優先承買權之規定時,有優先於共有人之優先承買權。
六、如拍定人就優先承買權人主張優先承買權有爭議,須俟該確認之訴判決確定後,本院再通知勝訴之一方繳納價金,並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七、本件不動產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八、本件暫編第1735建號建物係未辦第一次所有權登記之增建物,拍定人無法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明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不得主張瑕疵擔保請求權,且有被拆除之風險,請應買人注意。
九、本件拍賣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
拍賣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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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資訊僅供參考,實際內容請以執行法院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