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苗栗縣三灣鄉法拍屋

臺灣苗栗地方法院 讓股 114司執字第041778號

待定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10/21

拍賣次數

第 2 拍

拍賣底價

508,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拍賣範圍

持分 6分之1

標的狀況

共有

公告日期

2026-09-24

拍賣標的

土地1 筆

編號坐落面積權利範圍最低拍賣價格
1 苗栗縣三灣鄉南銅鏡段403地號 3,177.65 ㎡961.24 坪 6分之1 508,000 元
保證金
102,000 元
點交情形
不點交
使用情形

一、115年2月3日現場查封、履勘時,債務人不在場,經會同地政人員指界稱:查封之403地號土地上為雜木,無路可達。

二、本件拍賣之土地為拍賣應有部分,亦查無分管契約,拍定後不點交。

三、其餘公示資訊無法盡列,請投標人自行向地政機關申請登記謄本參閱。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508,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02,000元。

四、本件拍賣之土地:(一)為農業發展條例所稱之耕地,私法人或合法登記之寺廟,除符合該條例第33條但書規定並取得許可者外,不得應買或承受。如符合上開但書規定者,應將相關許可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二)查無三七五租約登記。

五、本件拍賣標的物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應買得標,則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六、查本件拍賣之不動產上有地檢署禁止處分登記,如拍定,本院即依臺灣高等法院暨所屬法院107年法律座談會民執類提案第12號審查意見所採結論併同囑託塗銷之,惟如地政機關認仍應由扣押之機關、刑事案件繫屬之檢察署或法院通知塗銷者,請拍定人逕向該單位聲請之,不得以此為由聲請撤銷拍定。

拍賣公告

以下內容由程式自法院拍賣公告擷取整理,姓名已遮蔽;實際內容以法院公告為準。

拍賣程序不動產 開標時間115年10月21日下午3時整 公告發文日期115/09/23

所有資訊僅供參考,實際內容請以執行法院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