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嘉義縣民雄鄉法拍屋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利股 114司執字第044466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8/19
拍賣次數
第 1 拍
拍賣底價
1,259,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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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番子段 番子小段 1103號
面積: 281 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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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番子段 番子小段 1104號
面積: 270 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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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番子段 番子小段 1111號
面積: 987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 使用情形 | 使用情形 一、1103、1104、1111地號土地於查封時,據地政人員稱:三筆土地相鄰,有 數棟建物座落,部分巷道、空地。據債權人代理人稱:為債務人與共有人 使用,無出租、無出借、無分管契約。經通知債務人其未表示意見,實際 使用情形請投標人注意查明。 二、1103、1104、1111地號土地據鑑價報告指出,為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三、1103、1104、1111地號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無分管契約,拍定後不點 交。 四、1103、1104、1111地號土地上之建物不在本次拍賣範圍內,占用土地之法 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該部分拍定後亦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
| 備註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259,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52,000元。 四、本案分1標拍賣。 五、1103、1104、1111地號土地之共有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購買之權(土地法 第34-1條第4項)。若共有人之一應買得標,則其他共有人無優先購買權; 他共有人均主張或多人主張優先購買時,其優先購買之部分按各主張優先 購買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定之。 六、1103、1104、1111地號土地為合併拍賣,優先購買權人主張優先購買時, 需以同一條件就本標之所有標的一併購買。如共有人因主張優先購買致土 地與建物異其所有權人時,其法律關係由當事人自理。又如就優先購買權 之存否有爭議時,應以實體判決為準。 民 事 執 行 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