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嘉義縣民雄鄉法拍屋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利股 114司執字第044466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9/16

拍賣次數

第 2 拍

拍賣底價

1,009,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拍賣範圍

持分 20分之1

標的狀況

空屋

公告日期

2026-08-20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番子段 番子小段 1103號

    面積: 281.63 坪(931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20分之1

  • 土地

    番子段 番子小段 1104號

    面積: 270.13 坪(893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20分之1

  • 土地

    番子段 番子小段 1111號

    面積: 987.36 坪(3264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20分之1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一、1103、1104、1111地號土地於查封時,據地政人員稱:三筆土地相鄰,有 數棟建物座落,部分巷道、空地。據債權人代理人稱:為債務人與共有人 使用,無出租、無出借、無分管契約。經通知債務人其未表示意見,實際 使用情形請投標人注意查明。 二、1103、1104、1111地號土地據鑑價報告指出,為鄉村區乙種建築用地。 三、1103、1104、1111地號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無分管契約,拍定後不點 交。 四、1103、1104、1111地號土地上之建物不在本次拍賣範圍內,占用土地之法 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該部分拍定後亦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備註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009,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02,000元。 四、本案分1標拍賣。 五、1103、1104、1111地號土地之共有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購買之權(土地法 第34-1條第4項)。若共有人之一應買得標,則其他共有人無優先購買權; 他共有人均主張或多人主張優先購買時,其優先購買之部分按各主張優先 購買人之應有部分比例定之。 六、1103、1104、1111地號土地為合併拍賣,優先購買權人主張優先購買時, 需以同一條件就本標之所有標的一併購買。如共有人因主張優先購買致土 地與建物異其所有權人時,其法律關係由當事人自理。又如就優先購買權 之存否有爭議時,應以實體判決為準。 民 事 執 行 處

所有資訊僅供參考,實際內容請以執行法院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