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簡股 114司執字第044507號
待拍
標別:1
拍賣日期
115/04/15
拍賣次數
第 3 拍
拍賣底價
168,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樂野段 小段 357-1號
面積: 4728 坪
標別:2
拍賣日期
115/04/15
拍賣次數
第 3 拍
拍賣底價
520,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樂野段 拉拉吾雅小段 71號
面積: 184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1 -
| 使用情形 | 使用情形 一、357-1地號之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土地,未有分管協議,拍定後不點交,該 土地之其他共有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承買其持分土地之權。 二、本件357-1地號土地上另有雜林林,無道路可到達,請應買人自行注意。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
| 備註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68,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34,000元。 四、本件分2標拍賣,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即按各標順序依序開 標,於拍賣所得之價金足敷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及本件債權額時,其餘 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 各標開標之順序。 五、本件拍賣之357-1地號土地係原住民保留地,承買人以原住民為限;並應提 出主管機關出具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內,如提出之證明文件不實,致不能辦理 所有權移轉登記者,應自行負責。 標別: 2 |
標別:2 -
| 使用情形 | 使用情形 一、71地號之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土地,未有分管協議,拍定後不點交,該土 地之其他共有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承買其持分土地之權,如共有人對土地主張 優先購買致建物與土地異其所有權人時,其法律關係由當事人自理。 二、本件71地號土地上另有建物,未併付拍賣,拍定後該部分不點交,由拍定 人自理。 三、本件71地號土地謄本記載尚有未繳清差額地價,須繳清始得辦理所有權移 轉登記,請應買人自行注意。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
| 備註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52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04,000元。 四、本件分2標拍賣,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即按各標順序依序開 標,於拍賣所得之價金足敷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及本件債權額時,其餘 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 各標開標之順序。 五、本件拍賣之71地號土地係原住民保留地,承買人以原住民為限;並應提出 主管機關出具證明文件附於投標書內,如提出之證明文件不實,致不能辦理所 有權移轉登記者,應自行負責。 民 事 執 行 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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