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月股 114司執字第044868號
待定
標別:甲
拍賣日期
115/04/15
拍賣次數
第 2 拍
拍賣底價
904,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桃山段 小段 640號
面積: 2834 坪
標別:乙
拍賣日期
115/04/15
拍賣次數
第 2 拍
拍賣底價
904,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桃山段 小段 640-1號
面積: 2834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甲 -
| 使用情形 | 使用情形 一、本院於民國114年10月23日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本件拍賣土地距土廠 橋約560公尺,無路可達,對應空照圖顯示為雜林。實際位置以實測為準。以上 等情,本院不為實體認定,請投標人先行注意查證。 二、本件拍賣土地未經鑑界等程序,請自行確認拍賣土地之實際範圍、使用現 況及通行權限制等情事,拍定後如認有鑑界或測量之必要,應以自己之費用向 地政機關等申請,本院不代為處理;如經測量確認有墳墓、建物或其他地上物 (均不在拍賣之列)坐落,其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拍定後按現況 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
| 備註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904,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80,800元。 四、本件不動產分甲、乙標拍賣,分別標價、分別拍賣,依序開標,如前順序 賣得價金足以清償執行費、稅捐、優先債權及執行債權時,後順序即停止拍 賣,縱經拍定,亦得撤銷。 五、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六、應買資格:本件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應買人需具原住民身份,應於投標 時將戶籍謄本等證明文件置入標袋內,或聲明承受時當場提出應當場提出戶籍 謄本等證明文件,證明確屬原住民無訛,否則視為廢標或聲明不合法,均不許 嗣後補正。 七、如有疑義可洽詢承辦股或由本院總機(03-6586123)轉訴訟輔導科(分機120 5)。 標別: 乙 |
標別:乙 -
| 使用情形 | 使用情形 一、本院於民國114年10月23日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本件拍賣土地距土廠 橋約560公尺,無路可達,對應空照圖顯示為雜林。實際位置以實測為準。以上 等情,本院不為實體認定,請投標人先行注意查證。 二、本件拍賣土地未經鑑界等程序,請自行確認拍賣土地之實際範圍、使用現 況及通行權限制等情事,拍定後如認有鑑界或測量之必要,應以自己之費用向 地政機關等申請,本院不代為處理;如經測量確認有墳墓、建物或其他地上物 (均不在拍賣之列)坐落,其占用土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拍定後按現況 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
| 備註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904,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80,800元。 四、本件不動產分甲、乙標拍賣,分別標價、分別拍賣,依序開標,如前順序 賣得價金足以清償執行費、稅捐、優先債權及執行債權時,後順序即停止拍 賣,縱經拍定,亦得撤銷。 五、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六、應買資格:本件土地為原住民保留地,應買人需具原住民身份,應於投標 時將戶籍謄本等證明文件置入標袋內,或聲明承受時當場提出應當場提出戶籍 謄本等證明文件,證明確屬原住民無訛,否則視為廢標或聲明不合法,均不許 嗣後補正。 七、如有疑義可洽詢承辦股或由本院總機(03-6586123)轉訴訟輔導科(分機120 5)。 02 函 稿 代 碼:5.15.2A 不動產拍賣公告(第二次拍賣)(強81現場) 股 別:文股 04 擬 判:擬 判 |
所有資訊僅供參考,實際內容請以執行法院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