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速股 114司執字第045003號
待拍
標別:1
拍賣日期
115/07/02
拍賣次數
第 2 拍
拍賣底價
1,866,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溝背段 溝背小段 375-2號
面積: 72 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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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物
嘉義縣大林鎮義和里7鄰三塊厝52之1號
面積: 35.11 坪
標別:2
拍賣日期
115/07/02
拍賣次數
第 2 拍
拍賣底價
940,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溝背段 溝背小段 375-4號
面積: 229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1 -
| 使用情形 | 使用情形 一、本件建物(土地)據債權人陳稱:使用情形不明,又據分局查報建物係無人居住,惟無從 正確查究權利確實歸屬,拍定後不點交,請應買人注意查明。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
| 備註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866,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374,000元。 四、拍賣之不動產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五、本件分2標拍賣,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即按各標順序依序開標,於拍賣所得之 價金足敷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及本件債權額時,其餘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 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 六、34棟次之建物係拍賣應有部分,有無分管協議不明,拍定後不點交,其他共有人有按同一 條件優先承買權。 七、拍賣之建築物,其中34棟次係未辦保存登記建物,請投標人注意。 八、本件土地與建物合併拍賣,優先承買人主張優先承買權者,應連同土地與建物一併承買, 拍定人不得異議。 標別: 2 |
標別:2 -
| 使用情形 | 使用情形 一、本件土地據債權人陳稱:無從查報何人使用及占用權源,拍定後不點交, 請應買人注意查明。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
| 備註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94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88,000元。 四、拍賣之不動產有抵押權設定,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五、本件分2標拍賣,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即按各標順序依序開 標,於拍賣所得之價金足敷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及本件債權額時, 其餘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 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 六、本件拍賣375-4之地號土地,編為農牧用地,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 所指之耕地,有農業發展條例之適用。應買人如為私法人,應依農業發展 條例第33條及第34條之規定,提出經許可取得耕地之證明文件。 七、375-4地號之土地係經重劃之農地,其耕地之承租人、現耕他共有人、毗鄰 現耕地所有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購買權。 八、土地上有作物,未併付拍賣,拍定後不點交。 民 事 執 行 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