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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戊股 114司執字第045430號

停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4/02

拍賣次數

第 2 拍

拍賣底價

4,582,000 元

點交狀態

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站前段 小段 761號

    面積: 84 坪

  • 土地

    站前段 小段 761-1號

    面積: 2 坪

  • 建物

    新竹縣竹北市博愛街426之1號四樓之七

    面積: 14.77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一、114.9.25現場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經敲門無回應,據大樓管理員稱,房屋有出租他 人,無停車位,無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嗣債權人提出租賃契約書,承租人為温莉果,租期11 3.5.1-118.5.1,每月租金6000元。 二、上開租賃關係經本院除去確定,拍定後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備註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4,582,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916,400元。 四、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五、本件拍賣金額係包括整體建物之價值,其中倘有增建,其價值亦包括於總價內,惟增建部 分,拍定人無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並需承擔被拆除之風險,請應買 人注意。 六、本建物究竟有無附設停車位,本院不作實體認定,亦不負擔保責任,應買人應自行查明, 縱有停車位亦因屬建物共用部分,拍定後不點交,且價值已包含於總價之內,應買人不得以此 爭執請求撤銷拍賣。 七、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屋內有非自 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未特別載明,即表示依現 場調查,未發現有上開情事。惟鑑於司法資源有限,縱經本院以通常方式調查,仍難保證絕無 上情,此部分請投標人斟酌,於應買或投標前應自行查證,拍定後不得以此為由,主張撤銷拍 定或減少價金。 八、如有疑義可洽詢承辦股或由本院總機(03-6586123)轉訴訟輔導科(轉分機1205)。 02 函 稿 代 碼:5.15.2A 不動產拍賣公告(第二次拍賣)(強81現場) 03 股 別:戊股 04 擬 判:擬 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