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舜股 114司執字第046732號

停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4/20

拍賣次數

第 2 拍

拍賣底價

10,320,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志學段 小段 1086號

    面積: 969 坪

  • 建物

    新竹縣竹東鎮中興路2段378巷12號1樓

    面積: 29.85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本院於民國114年10月8日現場查封時,債務人不在場,大門深鎖,敲門無人回應,使用情形不 明。嗣據債權人具狀陳報表示經詢問鄰居稱查封標的為債務人自住,且無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 等影響交易價格之特殊情事等語。以上等情,本院不為實體認定,而本件房屋有無欠繳或應補 納水電、瓦斯或管理費..等情事不明,拍定後拍定人應自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請投標人先 行注意查證。拍定後建物部分按現況點交,惟建物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仍應自行查明,如拍定 後查知有依法不得點交之情事者,本院得不點交。另屋內之動產非拍賣範圍,拍定後拍定人須 配合本院之點交時程及後續遺留物之保管及拍賣程序,請投標人注意。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備註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0,32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064,000元。 四、本件不動產有設定抵押權,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五、本院已盡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 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 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惟鑑於司法資源有 限,縱經本院以通常方式予以調查,仍難保證絕無上情,此部分請投標人斟酌注意,於應買前 或投標前應自行向鄰里或相關機關查訪探詢併審慎考量後再行應買或投標,拍定後均不得以此 為由請求減少價金或撤銷拍定。另據鑑價報告所載,木件拍賣土地使用分區為都市計畫內住宅 區,請投標人自行注意查證。又投標人於投標前應自行注意相關法律有關應買資格(條件)之修 訂,拍定後不得以之為由請求撤銷拍定,並應自行負擔無法辦理移轉登記之不利益,請投標人 於投標前審慎查證。 六、本件拍賣金額係包括整體建物之價值,其中倘有增建,其價值亦包括於總價內,惟增建部 分,拍定人無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記,並需承擔被拆除之風險,請投標 人注意。 七、拍定人(承受人)應承擔不動產拍定(承受)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 稅。 八、如有疑義可洽詢承辦股或洽詢訴訟輔導科(分機1205) 。 02 函 稿 代 碼:5.15.2A 不動產拍賣公告(第二次拍賣)(強81現場) 03 股 別:舜股 04 擬 判:擬 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