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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岡山區法拍屋|高雄市岡山區竹圍東街161號10樓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教股 114司執字第051894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8/04
拍賣次數
第 4 拍
拍賣底價
7,041,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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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下竹圍段 小段 6-3號
面積: 538 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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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物
高雄市岡山區竹圍東街161號10樓
面積: 26.27 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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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物
同上建物共同使用部分
面積: 874.69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 使用情形 | 使用情形 民國114年10月23日查封時,據在場之第三人黃工誌即債務人黃俊諺之父陳稱本件標的配有位於 B1編號20號之平面停車位一位,每月管理費新臺幣1,800元,並無欠繳之情事,建物目前由其一 人自住使用中,無出租或出借予他人,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
| 備註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7,041,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409,000元。 四、設定他項權利情形: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五、本件拍賣標的物現由第三人黃工誌即債務人黃俊諺之父無償使用中,拍定後不點交,請投 標人注意。 六、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 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七、據在場之第三人陳稱並未欠繳管理費,惟本件債務人是否有積欠大樓管理費,請投標人自 行查明。 八、據第三人表示本件標的尚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火災受損、非自然死亡等特殊情 事,惟實際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九、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時,應自行處理工 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十、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5年8月4日下午2點30分到3點30分(特別拍賣)。 第四頁01 函 稿 代 碼:5.18.2 拍賣公告(特別變賣後減價拍賣)(現場投標)(強81) 02 股 別:教股 03 擬 判:擬 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