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標的
建物1 筆
| 編號 | 建號 | 門牌 | 構造 | 面積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 |
|---|---|---|---|---|---|---|
| 1 | 暫編2629 | 新竹市東區世界街14號基地:新竹市復中段597-4、597-13地號 | 鋼筋混凝土造、5層樓房 | 769.96 ㎡232.91 坪1樓層 165.02、2樓層 165.02、3樓層 165.02、4樓層 165.02、5樓層 109.88附屬:及一切附屬建物 | 100000分之16667 | 1,184,000 元 |
| 備考未辦保存登記建物(面積以實測為準) | ||||||
- 保證金
- 236,800 元
- 點交情形
-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 使用情形
一、據本院於民國115年1月14日現場執行筆錄,查封物除一樓出租他人外,樓上現為債務人與其家屬使用,因查無債務人應有部分之實際占用位置,拍定後不點交。
二、本件拍賣標的據債務人陳報稱無火災、非自然死亡等情事。
三、本件僅拍賣建物,其使用土地之權源不明且土地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其與土地間之利用關係應由拍定人自行解決,請應買人注意。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184,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36,800元。
四、本件拍賣標的係拍賣應有部分,建物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就其共有之標的到場應買拍得,則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請應買人及共有人注意。
五、本件拍賣標的如有建物,本院已盡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已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明,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響交易價格之情形。惟鑑於司法資源有限,縱經本院以通常方式予以調查,仍難保證絕無上情,此部分請投標人斟酌自行查明注意。
六、本件標的物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工程受益費及水電、瓦斯或管理費等費用,應由拍定人自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
七、本件拍賣標的如有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則土地所有權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承買之權,且權利優先於共有人,又拍定後仍須通知上開第三人是否行使優先承買權,並須待優先承買權相關問題確定後始核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應買人注意。
八、以上情形如有爭議須訴訟解決,請應買人注意。
九、本件拍賣標的2629建號係未辦保存登記建物,不得聲請地政機關辦理登記,且有被拆除之風險,拍定人亦不得以面積不符要求撤拍或減價,請應買人注意。
拍賣公告
以下內容由程式自法院拍賣公告擷取整理,姓名已遮蔽;實際內容以法院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