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梅股 114司執字第061020號
應買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7/03
拍賣次數
第 特殊程序 拍
拍賣底價
423,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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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濱海段 小段 54號
面積: 148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 使用情形 | 使用情形 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土地上有門牌觀音區信義路588、590、592號建物坐 落,上開建物不在拍賣之內,其占用基地之法律關係由拍定人自理,且本件係 拍賣應有部分,土地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
| 備註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423,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85,000元。 四、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之耕地,私法人不得承受應買,但如符合 同條例第34條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經取得許可 者,不在此限。上開符合規定之私法人投標時,應提出主管機關許可之證明文 件,與投標書一併投入標匭,否則投標無效。 五、土地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共有人投標時,應提出得證明其為優先承買權 人之證明文件併同標單投入標匭;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則其餘共有人 無優先承買權。拍定後如依法准由有優先承買權人承買時,拍定人所繳保證金 無息退還,請投標人注意。 六、刊登之公告內容如與本院公告欄張貼之公告內容不符時,一律以本院公告 欄張貼之拍賣公告內容為準。 民 事 執 行 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