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正股 114司執字第061647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7/07

拍賣次數

第 4 拍

拍賣底價

3,329,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阿蓮段 小段 360-11號

    面積: 118 坪

  • 土地

    阿蓮段 小段 360-13號

    面積: 64 坪

  • 建物

    高雄市阿蓮區仁愛路180巷35弄67之1號(未辦保存登記建物)

    面積: 37.68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本件標的物於民國114年9月12日查封時,債務人黃睬鈞之母親在場,稱2785建號建物由其女兒 及小孩居住使用。另據地政人員指稱360-11地號土地為2785建號座落之基地,及部分為空地、 鐵皮棚架。360-13地號土地部分為水溝、部分為道路。本件標的物拍定後,僅就2785建號建物 此部分依現況點交。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備註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3,329,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666,000元。 四、設定他項權利情形: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五、本件360-13地號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共有人對該拍賣標的有優先承買 權。 六、本件360-13地號土地係債務人不動產之應有部分,如經分割共有物、分割遺產訴訟判決確 定或依家事事件法就分割遺產調(和)解成立者,本院於拍定後仍得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 七、本件除2785號建物外,其餘地上物不在拍賣範圍,拍定後不點交。地上物占用土地權源不 明;本件土地上之地上物所有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及民法第426條之2第1項前段規定, 則就拍賣土地有優先承買權。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有異議,應循實體訴訟解決,請投標人注 意。 八、本件2785建號建物未辦建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拍定後不能依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登 記;建物總面積193.8平方公尺,其中第一層面積9.05平方公尺使用鄰地360-15地號土地,此部 分將來有被訴請拆除之虞,請投標人注意。 九、公告日期:中華民國 115 年 7 月 7 日上午9點30分到10點30分(特別拍賣) 04 函 稿 代 碼:5.18.2 拍賣公告(特別變賣後減價拍賣)(現場投標)(強81) 第四頁01 股 別:正股 02 擬 判:擬 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