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戊股 114司執字第063909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7/02

拍賣次數

第 1 拍

拍賣底價

720,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興眉段 小段 785號

    面積: 24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一、本件拍賣標的785地號據地政人員指稱其上有門牌成功街9號及11號建物占 有使用,實際占用面積應經詳細測量始能得知;又查無債務人實際佔有範圍, 拍定後不點交。。 │ 二、本件僅拍賣土地,其上使用土地之權源不明且不在本件拍賣範圍,其與土 地間之利用關係應由拍定人自行解決,請應買人注意。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備註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72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44,000元。 四、本件拍賣標的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就其 共有之標的到場應買拍得,則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請應買人及共有人注 意。 五、本件拍賣標的如有租地建屋而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 則建物所有權人有依同樣條件優先承買之權,且權利優先於土地共有人,又拍 定後仍須通知上開第三人是否行使優先承買權,並須待優先承買權相關問題確 定後始核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應買人注意。 六、以上情形如有爭議須訴訟解決,請應買人注意。 七、本件應買人應自行查明拍賣標的是否有無經主管機關辦理徵收或協議價 購,拍定後應買人不得以此為由,主張撤銷拍定或請求減少價金等。 09 函 稿 代 碼:5.14.2A 不動產拍賣公告(第一次拍賣)(強81現場) 10 股 別:戊股 11 擬 判:擬 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