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嘉義縣大林鎮法拍屋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速股 114司執字第064796號
待拍
標別:1
拍賣日期
115/07/30
拍賣次數
第 4 拍
拍賣底價
617,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溝背段 小段 127-4號
面積: 160 坪
標別:2
拍賣日期
115/07/30
拍賣次數
第 4 拍
拍賣底價
32,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溝背段 小段 127-6號
面積: 97 坪
標別:3
拍賣日期
115/07/30
拍賣次數
第 4 拍
拍賣底價
21,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新三角段 小段 549號
面積: 1685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1 -
| 使用情形 | 使用情形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
| 備註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617,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24,000元。 四、本件分3標拍賣,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即按各標順序依序開 標,於拍賣所得之價金足敷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及本件債權額時, 其餘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 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 五、127-4地號之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土地,上有建物占用,未有分管協議,拍 定後不點交,其他土地共有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承買權。 標別: 2 |
標別:2 -
| 使用情形 | 使用情形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
| 備註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32,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7,000元。 四、本件分3標拍賣,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即按各標順序依序開 標,於拍賣所得之價金足敷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及本件債權額時, 其餘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 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 五、127-6地號之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土地,現為巷道,未有分管協議,拍定後 不點交,其他土地共有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承買權。 標別: 3 |
標別:3 -
| 使用情形 | 使用情形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
| 備註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1,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5,000元。 四、本件分3標拍賣,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即按各標順序依序開 標,於拍賣所得之價金足敷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及本件債權額時, 其餘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 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 五、本件拍賣549之地號土地,編為農牧用地,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所 指之耕地,有農業發展條例之適用。應買人如為私法人,應依農業發展條 例第33條及第34條之規定,提出經許可取得耕地之證明文件。 六、549地號之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土地,現種植竹木,有墳墓坐落,未有分管 協議,拍定後不點交,其他土地共有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承買權。 第四頁民 事 執 行 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