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嘉義縣東石鄉法拍屋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弘股 114司執字第065541號
待拍
標別:2
拍賣日期
115/08/04
拍賣次數
第 1 拍
拍賣底價
1,516,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鰲鼓段 小段 378號
面積: 146 坪
標別:1
拍賣日期
115/08/04
拍賣次數
第 1 拍
拍賣底價
3,387,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鰲鼓段 小段 387號
面積: 1538 坪
-
建物
嘉義縣東石鄉鰲鼓村69號
面積: 36.71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1 -
| 使用情形 | 使用情形 一、387地號之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土地,未有分管協議,拍定後不點交,該土地之其他共有人 有按同一條件優先承買權,如共有人對土地主張優先購買致建物與土地異其所有權人時,其法 律關係由當事人自理。 二、拍賣之建築物,216棟次之建築物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建築,於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 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日後亦有被拆除之危險,並不得主張瑕疵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 注意。 三、本件387地號土地上另有建物,未併付拍賣,拍定後該部分不點交,由拍定人自理。部分空 地、巷道。 四、387地號為共有人使用。 五、216棟次現為債務人家屬居住,拍定後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
| 備註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3,387,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678,000元。 四、本件分2標拍賣,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即按各標順序依序開標,於拍賣所得之 價金足敷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及本件債權額時,其餘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 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 標別: 2 |
標別:2 -
| 使用情形 | 使用情形 一、378地號之土地係拍賣應有部分土地,未有分管協議,拍定後不點交,該土 地之其他共有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承買權。 二、本件378地號土地上另有建物,未併付拍賣,拍定後該部分不點交,由拍定 人自理。部分空地、巷道。 三、378地號為共有人使用。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
| 備註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516,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304,000元。 四、本件分2標拍賣,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即按各標順序依序開 標,於拍賣所得之價金足敷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及本件債權額時,其餘 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 各標開標之順序。 民 事 執 行 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