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新竹市法拍屋
臺灣新竹地方法院 孔股 114司執字第066684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標的
土地1 筆
| 編號 | 坐落 | 面積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 |
|---|---|---|---|---|
| 1 | 新竹市東橋段0104-0000地號 | 38.7 ㎡11.71 坪 | 130分之7 | 157,500 元 |
- 保證金
- 31,500 元
- 點交情形
- 不點交
- 使用情形
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該地現為新竹市光復路一段41巷之部分道路,其上有無建物占用須以實測為準。以上等情本院不為實體判斷,投標人應自行查明,本件僅拍賣應有部分,且有無分管契約不明,拍定後不點交。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57,5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31,500元。
四、本件僅係拍賣土地,依地政人員指界確認所在位置並將現場觀察所得之狀況登載於拍賣公告內,惟實際上是否有建物、占用面積或其他拍賣公告上所未載之物坐落,仍應另以地政機關實際鑑界、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本院亦無從代為協助處理鑑界、複丈、通行權事宜。又土地如查封後有重測、重劃、逕為分割或其他相類情形致地號變更、面積小幅增減,其地號、面積以重測結果為準,請應買人注意。拍定後不得以上開事由聲請減少價金或撤銷拍定。又於本院核發權利移轉證書前,如有經分割共有物、遺產判決確定者,執行法院必要時得撤銷拍定,債權人、債務人與拍定人均不得異議。
五、本件標的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則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六、本件標的使用分區劃定依鑑定報告為擬訂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特定區第二種住宅區,惟鑑於司法資源有限,且都市計畫之劃定或有無徵收、協議價購等情事均迭有異動,實際情形應買人於投標前向相關主管機關查詢詳細內容,及有無取得或使用上限制之情事再行投標。拍定後均不得以此為由聲請減少價金或聲請撤銷拍定。
拍賣公告
以下內容由程式自法院拍賣公告擷取整理,姓名已遮蔽;實際內容以法院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