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嘉義縣民雄鄉法拍屋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 簡股 114司執字第068368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9/24
拍賣次數
第 1 拍
拍賣底價
2,300,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拍賣範圍
持分 公同共有4200分之150
公告日期
2026-08-24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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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金興段 小段 318號
面積: 745.97 坪(2466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公同共有4200分之150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 使用情形 | 使用情形 據地政人員稱土地有第三人建物多棟坐落,第三人建物非在拍賣之列,且係拍 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
| 備註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3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460,000元。 四、土地編定之使用種類為特定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 五、土地共有人就共有土地得依本拍賣條件行使優先承買權(土地法第34條之 1)。 六、拍賣持分為變賣共有物事件,除拍定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有依相同條件 優先承買之權,有二人以上願優先承買者,以抽籤定之(民法第824條第7項)。 七、依司法實務之見解,「民法第824條第7項共有人」優先順序在「土地法第3 4條之1共有人」之前。 八、土地欠繳之地政規費,由拍定人自理。 02 函 稿 代 碼:10.4.7 (繼承財產)(共有物)拍賣公告(不動產)(強131Ⅱ準用8 03 1) 04 股 別:秋股 05 擬 判:擬 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