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桃園市龜山區法拍屋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天股 114司執字第069588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7/29
拍賣次數
第 4 拍
拍賣底價
534,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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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兔子坑段 小段 714號
面積: 455 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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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兔子坑段 小段 777號
面積: 346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 使用情形 | 使用情形 本件拍賣標的經會同地政人員履勘指界稱,土地約位於門牌號碼桃園市龜山區 大棟山路315號建物附近,714地號土地部分為柏油道路、部分為雜林、山坡 地;777地號土地為竹林、斜坡地,未臨路無路可達。本件均係拍賣不動產應有 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
| 備註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534,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07,000元。 四、拍賣土地使用分區/使用地類別為山坡地保育區/林業用地,請應買人注 意。 五、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 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數筆共有不動產合併拍賣時,如共有人結構不 同,共有人僅得對其有應有部分之不動產主張優先承買,且應就有應有部分之 不動產一併為主張,不得選擇其中部分不動產主張優先承買,而經主張後,原 應買人不得拒絕承買其餘之不動產;如經共有人主張優先承買並繳足價金,原 應買人之保證金無息退還。 六、拍賣土地是否依相關規定經限制開發,或使用上有無其他限制(如是否已符 合既成道路之事實而構成公用地役關係或有其他原因致無法用以容積移轉或交 換等),請投標人注意並自行向主管機關查明,拍定後不得以此緣由請求撤銷拍 定。 七、拍賣之土地如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而致面積增減,因該重測並無增減私 權之效力,是重測前後土地之同一性及其實體私權關係並未變更,其面積仍以 重測後之面積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得 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定。 民 事 執 行 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