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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汐止區法拍屋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秋股 114司執字第074507號

待拍

標別:甲

拍賣日期

115/11/12

加入 Google 日曆

拍賣次數

第 2 拍

拍賣底價

60,000 元

點交狀態

見備註

拍賣範圍

持分 192分之1

公告日期

2026-10-19

拍賣標的

土地1 筆

編號坐落面積權利範圍最低拍賣價格
1 新北市汐止區保長段195地號 2,830.7 ㎡856.29 坪 192分之1 60,000 元
備考保護區
保證金
20,000 元
點交情形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使用情形

(一)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二)114年9月24日現場指界時,據地政人員指出,195地號土地位於新北市汐止區長興街2段向東約445公尺處,為雜木林,無路可至。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三)本件土地實際坐落地點、範圍,以地政機關之地籍圖及實際測量結果為準。土地使用分區於投標時是否已變更,仍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注意後再行投標。

備註

一、本件不動產分甲、乙標分別拍賣,甲標不動產以出價最高者得標。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60,000元。

三、保證金新台幣:20,000元。

四、本件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即按各標順序依序開標,於拍賣所得之價金足敷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及本件債權額時,其餘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

五、優先承買權: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如拍定人非共有人,應先通知共有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依訴訟結果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六、甲、乙標均無抵押權登記。

七、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5年11月12日第二次拍賣。(上午10時30分開始投標,11時開標。)

標別:乙

拍賣日期

115/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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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賣次數

第 2 拍

拍賣底價

49,600 元

點交狀態

見備註

拍賣範圍

持分 192分之1

公告日期

2026-10-19

拍賣標的

土地3 筆

編號坐落面積權利範圍最低拍賣價格
1 新北市汐止區保長段252地號 393.99 ㎡119.18 坪 192分之1 7,600 元
備考保護區
2 新北市汐止區保長段540地號 762.85 ㎡230.76 坪 192分之1 12,000 元
備考林業用地、山坡地保育區
3 新北市汐止區保長段542地號 1,391.82 ㎡421.03 坪 192分之1 30,000 元
備考保護區
保證金
10,000 元
點交情形
如備註或使用情形欄所示
使用情形

(一)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二)114年9月24日現場指界時,據地政人員指出,252地號土地位於新北市汐止區長興街2段56號向東約445公尺處,為雜木林,無路可至;540地號土地位於新北市汐止區長興街2段56號向東約545公尺處,為雜木林,無路可至;542地號土地位於新北市汐止區長興街2段56號向東約580公尺處,為雜木林,無路可至。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三)本件土地實際坐落地點、範圍,以地政機關之地籍圖及實際測量結果為準。土地使用分區於投標時是否已變更,仍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注意後再行投標。

備註

一、本件不動產分甲、乙標分別拍賣,乙標不動產分別標價,合併拍賣,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49,600元。

三、保證金新台幣:10,000元。

四、本件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即按各標順序依序開標,於拍賣所得之價金足敷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稅及本件債權額時,其餘各標即不予拍定,縱使拍定,亦得撤銷。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開標之順序。

五、優先承買權: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惟主張優先承買權之人,須就其符合資格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之人就其餘部分因不符資格,而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如就優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依訴訟結果核發權利移轉證書。

六、甲、乙標均無抵押權登記。

七、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5年11月12日第二次拍賣。(上午10時30分開始投標,11時開標。)

拍賣公告

以下內容由程式自法院拍賣公告擷取整理,姓名已遮蔽;實際內容以法院公告為準。

拍賣程序第2次拍賣 開標時間115年11月12日上午11時整 公告發文日期115/10/08

所有資訊僅供參考,實際內容請以執行法院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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