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玄股 114司執字第077380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7/09
拍賣次數
第 4 拍
拍賣底價
398,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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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新光段 小段 1061號
面積: 786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 使用情形 | 使用情形 拍賣之土地據地政人員指界稱為雜木林,未臨路,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
| 備註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398,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80,000元。 四、本件拍賣土地屬原住民保留地,投標人以原住民身分為限,投標時應檢具 證明文件,並與投標書一併封存投入標匭,始准應賣,否則投標無效,本院得 撤銷其拍定。 五、拍賣土地為農業發展條例第3 條第11款所指之耕地,依同條例第33條規 定,私法人不得承受應買,但符合同條例第34條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 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經取得許可者,不在此限。上開符合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 企業機構或農業試驗研究機構應買時,應提出主管機關出具之許可證明文件, 並與投標書一併封存投入標匭,始准應買,否則投標無效,本院得依法撤銷其 拍定。 六、拍賣土地如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重劃,其面積、位置等應以重測、重劃 結果為準。如重測、重劃結果致土地面積、位置或土地現況等與拍賣公告有所 不符,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優先承買權人、其他利害關係人等均不得以 此為由,請求增減價金或撤銷拍定。 民 事 執 行 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