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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中地方法院

二股 114司執字第081378號

待拍

標別:1

拍賣日期

115/04/16

拍賣次數

第 3 拍

拍賣底價

200,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北屯段 小段 127-8號

    面積: 1 坪

  • 土地

    北屯段 小段 127-34號

    面積: 5 坪

標別:2

拍賣日期

115/04/16

拍賣次數

第 3 拍

拍賣底價

1,670,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四德段 小段 350-1號

    面積: 176 坪

標別:3

拍賣日期

115/04/16

拍賣次數

第 3 拍

拍賣底價

1,450,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四德段 小段 350-45號

    面積: 86 坪

標別:4

拍賣日期

115/04/16

拍賣次數

第 3 拍

拍賣底價

600,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六寶段 小段 423號

    面積: 7 坪

  • 土地

    六寶段 小段 388號

    面積: 29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1 -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詳如備註欄所載。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備註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60,000元。 四、無抵押權設定。 五、假扣押查封時,指界人員稱:系爭土地為太原路三段698號屋旁及太原一號 橋邊空地。本案指界時,系爭土地為路旁空地。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拍定後不 點交。 六、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標別: 2

標別:2 -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詳如備註欄所載。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備註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67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500,000元。 四、無抵押權設定。 五、假扣押查封時,指界人員稱:系爭土地為學府路101巷巷道。本案指界時, 系爭土地為既成巷道。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拍定後不點交。 六、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標別: 3

標別:3 -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詳如備註欄所載。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備註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45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435,000元。 四、無抵押權設定。 五、假扣押查封時,指界人員稱:系爭土地為學府路101巷14弄之道路。本案指 界時,系爭土地為既成巷道。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拍定後不點交。 六、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七、據台中市政府都發局函稱:系爭土地受本局077-06417號至06439號等18筆 建造執照套繪有案之私設巷道(未計入法定空地)。 標別: 4

標別:4 -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詳如備註欄所載。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備註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6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80,000元。 四、無抵押權設定。 五、假扣押查封時,指界人員稱:系爭土地為和平路141-4號及和平路141號間 之巷道。本案指界時,系爭土地為既成巷道。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拍定後不點 交。 六、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04 函 稿 代 碼:5.16.2 拍賣公告(第3次拍賣)(現場投標)(強81) 05 股 別:二股 06 擬 判:擬 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