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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福興鄉法拍屋|彰化縣福興鄉麥厝街71之4號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壬股 114司執字第081899號

待拍導航

標別:1

拍賣日期

115/11/17

加入 Google 日曆

拍賣次數

第 2 拍

拍賣底價

4,400,000 元

點交狀態

部分點交

拍賣範圍

全部

公告日期

2026-10-09

拍賣標的

土地2 筆

編號坐落面積權利範圍最低拍賣價格
1 彰化縣福興鄉福安段288地號 258.19 ㎡78.1 坪 全部 1,920,000 元
2 彰化縣福興鄉福安段289地號 186.38 ㎡56.38 坪 全部 1,360,000 元

建物2 筆

編號建號門牌構造面積權利範圍最低拍賣價格
1 3 彰化縣福興鄉麥厝街71之4號基地:彰化縣福興鄉福安段289地號 鋼筋混凝土造、2層樓房、住家用 141.8 ㎡42.89 坪地面層 70.9、二樓層 70.9附屬:電梯樓梯間8.65平方公尺 全部 960,000 元
2 333 彰化縣福興鄉麥厝街71之4號基地:彰化縣福興鄉福安段289地號 2層透天厝 50 ㎡15.13 坪地面層 36.5、二樓層 13.5 全部 160,000 元
備考未辦保存登記建物、建號係會測後暫編
保證金
880,000 元
點交情形
部分點交、部分不點交
使用情形

一、288地號土地坐落鐵皮建物,鐵皮建物未在拍賣之內,鐵皮建物坐落土地之占有使用權源不明,拍定後應自行解決相關法律問題,288地號土地拍定後不點交。上述現況及其他相關實際情形亦請投標人自行查證。

二、289地號土地坐落本件拍賣之建物,建物為債務人及其家人自用,拍定後建物連同坐落之289地號土地依現況點交,但如有其他依法不能點交之情事,本院得不點交。上述現況及其他相關實際情形請應買人自行查證。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4,4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880,000元。

四、土地使用分區為一般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有變更之可能,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五、不動產所設定之抵押權於拍定後塗銷。

六、288地號土地經設定不定期限地上權,拍定後須經地上權人同意始塗銷其登記。該地上權人因未於土地上為房屋之建築,依最高法院84年台上字第1750號判決要旨並無土地法第104條第1項所定優先購買權。

七、建號333建物為未保存登記建物,拍定後拍定人不能持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亦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減少價金或撤銷拍定,且是否屬違章建物由建管單位認定之,不因經過法院拍賣即為合法,拍定人應自行負擔不能為所有權移轉登記、被拆除或被訴請拆屋還地之相關危險。

八、依標序逐筆拍賣,如其中一標拍賣所得金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稅捐及執行費用時,其他標縱達底價,亦不拍定,縱已拍定,本院亦得撤銷。

標別:2

拍賣日期

115/11/17

加入 Google 日曆

拍賣次數

第 2 拍

拍賣底價

2,928,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拍賣範圍

全部

公告日期

2026-10-09

拍賣標的

土地2 筆

編號坐落面積權利範圍最低拍賣價格
1 彰化縣福興鄉福安段290地號 181.56 ㎡54.92 坪 全部 1,280,000 元
2 彰化縣福興鄉福安段291地號 233.32 ㎡70.58 坪 全部 1,648,000 元
保證金
585,600 元
點交情形
不點交
使用情形

查封時,土地分別坐落建物(門牌號碼:彰化縣福興鄉麥厝街71-3、71-2號房屋),建物未在拍賣之內,建物坐落土地之占有使用權源不明,拍定後應自行解決相關法律問題,拍定後不點交。上述現況及其他相關實際情形亦請投標人自行查證。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928,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585,600元。

四、土地使用分區為一般農業區甲種建築用地(有變更之可能,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五、若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並提出相關證明資料到院,建物所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六、依標序逐筆拍賣,如其中一標拍賣所得金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稅捐及執行費用時,其他標縱達底價,亦不拍定,縱已拍定,本院亦得撤銷。

拍賣公告

以下內容由程式自法院拍賣公告擷取整理,姓名已遮蔽;實際內容以法院公告為準。

拍賣程序第2次拍賣 開標時間115年11月17日下午3時整 公告發文日期115/10/06

所有資訊僅供參考,實際內容請以執行法院公告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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