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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左營區法拍屋|高雄市左營區翠華路601巷132號十二樓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梅股 114司執字第082355號
待拍
標別:1
拍賣日期
115/09/23
拍賣次數
第 2 拍
拍賣底價
9,588,000 元
點交狀態
部分點交
拍賣範圍
持分 公同共有100000分之178
公告日期
2026-08-19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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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果貿段 小段 2-8號
面積: 4817.31 坪(15925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公同共有100000分之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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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物
高雄市左營區翠華路601巷132號十二樓
面積: 30.58 坪(101.1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公同共有100000分之178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1 -
| 使用情形 | 使用情形 本件於民國115年1月26日查封時,經檢視該標的為4房1廳2衛浴,前後有陽台。相對人在場稱目 前與女兒同住,有1機車停車位(新臺幣50元/月),管理費為1坪新臺幣10元,房屋無漏水。惟 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
| 備註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9,588,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918,000元。 四、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抵押權設定。 五、本件為變價分割共有物之拍賣程序,共有人均得參加應買或承受,且有優先承買權,若共 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依民法第824條第7項之規定,變賣共有物 時,除買受人即為共有人之情形外,共有人有依相同條件優先承買之權,如有兩人以上願優先 承買。以抽籤定之。但共有人係與非共有人共同投標而得標者,應視為非共有人之投標,他共 有人仍得行使優先承買權。 六、投標人應自行查明本件不動產之規約、分管情形,及是否有積欠公共基金、停車位使用 權、管理費、水費、電費、瓦斯費、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或其他稅捐、費用。買受後應自行 處理相關事宜。如有爭議,應循實體訴訟解決,請投標人注意。 七、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 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八、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5年9月23日上午9點30分到10點30分(第2次拍賣)。 04 函 稿 代 碼:5.15.2 拍賣公告(第2次拍賣)(現場投標)(強81) 05 股 別:梅股 06 擬 判:擬 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