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彰化縣芳苑鄉法拍屋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秋股 114司執字第082978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8/13
拍賣次數
第 1 拍
拍賣底價
6,300,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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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芳平段 小段 525號
面積: 1125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 使用情形 | 使用情形 據地政人員稱土地有第三人種植作物,第三人作物非在拍賣之列,拍定後不點 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
| 備註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6,300,000元,以出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260,000元。 四、土地編定之使用種類為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其屬農業發展條例所規定之 耕地,私法人投標時,應符合該條例所規定之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或農業 試驗研究機構,並取得主管機關許可應買之證明。 五、本件為變賣共有物事件,除拍定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有依相同條件優先 承買之權,有二人以上願優先承買者,以抽籤定之。 六、本件土地屬農地重劃條例第5條所稱之重劃區內耕地,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 權人有優先承權。 七、惟如有多位權利人行使優先承買權,其優先順序:拍賣土地共有人優先, 毗鄰耕地現耕所有權人次之。 八、毗連耕地之現耕所有權人行使優先承買權時,應事後提出:(1)鄉公所出具 之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證明書、(2)村里長出具之土地所有權人自任耕作證明 書、(3)現耕農地照片。 02 函 稿 代 碼:10.4.7 (繼承財產)(共有物)拍賣公告(不動產)(強131Ⅱ準用8 03 1) 04 股 別:秋股 05 擬 判:擬 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