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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員林市法拍屋|員大路二段46巷85弄16號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春股 114司執字第084858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8/25

拍賣次數

第 2 拍

拍賣底價

5,200,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拍賣範圍

全部

公告日期

2026-07-31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原埔段段 小段 421號

    面積: 18.22 坪(60.23 平方公尺)

  • 建物

    員大路二段46巷85弄16號

    面積: 23.95 坪(79.18 平方公尺)

  • 建物

    彰化縣員林市員大路二段46巷85弄16號

    面積: 10.56 坪(34.9 平方公尺)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地政人員指稱:421地號土地為建物基地,部分為巷道,建物有增建。履勘時無人應門,由鎖匠 開門入內,現場有第三人游銀足女士在場,其表示居住於此。現場履勘房屋牆壁油漆剝落,有 壁癌。(債權人於114年4月29日具狀陳報第三人游銀足並無租約,應屬無權佔有。)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備註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5,20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040,000元。 四、本件拍賣為變賣共有物,依民法第824條第7項規定:「變賣共有物時,除買受人為共有人 外,共有人有依相同條件優先承買之權,有二人以上願優先承買者,以抽籤定之。」(注意:共 有人之一應買得標,則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五、280建號係未辦理保存登記之建物,不因經過法院拍賣即為合法,拍定人不得持權利移轉證 書辦理保存登記。且本件拍賣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或有無被拆 除之危險,請求增減價金。如有第三人就增建物所有權異議,須俟該異議之訴判決確定後,本 院再依訴訟結果通知拍定人繳納價金及核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應買人注意,相關風險自行承 擔。 六、本件拍賣建物部分占用鄰地420、428地號1.27平方公尺,其佔用法律關係不明,應買人應 自行查明併審慎考量後再行應買,拍定後不得以上開事由向本院聲請減少價金或撤銷拍賣。 02 函 稿 代 碼:5.15.2 拍賣公告(第2次拍賣)(現場投標)(強81) 03 股 別:春股 04 擬 判:擬 判

所有資訊僅供參考,實際內容請以執行法院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