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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石門區法拍屋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速股 114司執字第085933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9/22

拍賣次數

第 4 拍

拍賣底價

330,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拍賣範圍

持分 4分之1

公告日期

2026-08-13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頭圍段 楓林小段 160-1號

    面積: 319.74 坪(1057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4分之1

  • 土地

    頭圍段 楓林小段 160-2號

    面積: 160.02 坪(529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4分之1

  • 土地

    頭圍段 楓林小段 164號

    面積: 101.34 坪(335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4分之1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㈡民國114年10月15日現場指界時,據地政人員指出160-1地號、160-2地號、16 4地號土地位於新北市石門區楓林67號東邊128公尺處、東南東方167公尺處及東 南方120公尺處,均為無路可達之雜木林。惟現在實際情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 行查明注意。 ㈢本件土地實際坐落地點、範圍,以地政機關之地籍圖及實際測量結果為準。 土地使用分區於投標時是否已變更,仍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注意後再行投標。 ㈣本件不動產係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11款所指之耕地,查無三七五租約,私法 人除符合該條例第33條但書之規定外,不得應買或承受。 備註 一、以上不動產3宗採分別標價,合併拍賣方式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以總
備註 備註 一、以上不動產3宗採分別標價,合併拍賣方式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以總 價最高者得標。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33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70,000元。 四、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 承買權。又主張優先承買權之人,須就其符合資格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 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之人就其餘部分因不符資格,而不得行 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如就優 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依訴訟結果核發權利移轉證 書。 五、無抵押權登記。 六、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5年9月22日第4次拍賣。(下午2時30分開始投標,3 時開標。) 02 函 稿 代 碼:5.18.2 拍賣公告(特別變賣後減價拍賣)(現場投標)(強81) 03 股 別:速股 04 擬 判:擬 判

所有資訊僅供參考,實際內容請以執行法院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