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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別:1
拍賣標的
建物1 筆
| 編號 | 建號 | 門牌 | 構造 | 面積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 |
|---|---|---|---|---|---|---|
| 1 | 暫135 | 屏東縣高樹鄉同興路11之1號基地:屏東縣高樹鄉源泉段437地號 | 3層樓房 | 345.92 ㎡104.64 坪1樓層 167.32、2樓層 89.3、3樓層 89.3 | 10萬分之5萬 | 960,000 元 |
| 備考第1層2.77平方公尺、第2、3層7.37平方公尺占用鄰地。含增建雨棚、鐵皮棚等10萬分之5萬。 | ||||||
- 保證金
- 192,000 元
- 點交情形
- 不點交
- 使用情形
一、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建物據鄰人稱已有半年之久,無人使用,因債務人未實際占有,拍定後不點交。建物主要坐落437地號土地,少部分使用438地號(建物一樓使用面積2.77平方公尺、二、三樓各使用7.37平方公尺)。
二、土地有強制執行法第80條之1之情形,不在拍賣範圍。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960,000元,以出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92,000元。
四、坐落土地使用分區: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
五、建物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
六、拍賣之建築物未辦理建築物所有權第一次登記,於拍定後無法逕持不動產權利移轉證書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
拍賣公告
以下內容由程式自法院拍賣公告擷取整理,姓名已遮蔽;實際內容以法院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