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屏東縣林邊鄉法拍屋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 己股 114司執字第087966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7/30

拍賣次數

第 1 拍

拍賣底價

10,235,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鎮安段 小段 79號

    面積: 1333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本件拍賣標的上有數貨櫃、貨車、轎車,及鋼樑、油漆桶等(皆非本件拍賣範 圍),據債權人陳報現由債務人自行占有使用,除前開物占用之部分外,其餘土 地拍定後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備註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0,235,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047,000元。 四、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五、本件土地使用分區:一般農業區農牧用地,請投標人或承受人注意農業發 展條例等相關法令之限制,另應買人如為農業發展條例第三十三條之私法人, 應提出經許可取得耕地之證明文件。 六、本件拍定後須調查有無優先權人行使優先權,待無人行使優先權後始通知 拍定人繳交尾款,此項調查優先權人之程序恐需時甚久,請應買人注意。 七、本件拍賣標的物有無優先承買權人不明,拍定後若有優先承買權人依法主 張優先承買,原拍定人所繳保證金無息退還,拍定人不得異議;又若有優先承 買權爭議,係屬實體爭執事項,需另訴解決,且需俟該異議之訴判決確定後, 本院再依訴訟結果通知勝訴之一方繳納價金,並核發權利移轉證書,請應買人 注意。 八、本件拍賣標的若於拍定前,已有債權人之撤回狀送達本院而生撤回效力或 其他應停止執行之裁定,惟因公文遞送流程之故無法即時審查,致無法立即停 拍,縱使拍定,亦得撤銷,拍定人之保證金無息退還,拍定人不得異議,請應 買人注意。 民 事 執 行 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