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高雄市湖內區法拍屋
臺灣橋頭地方法院 梅股 114司執字第090191號
應買
標別:2
拍賣日期
115/08/19
拍賣次數
第 特殊程序 拍
拍賣底價
148,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草仔寮段 小段 212號
面積: 7 坪
標別:1
拍賣日期
115/08/19
拍賣次數
第 特殊程序 拍
拍賣底價
1,698,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草仔寮段 小段 217號
面積: 10 坪
-
土地
草仔寮段 小段 218號
面積: 12 坪
-
土地
草仔寮段 小段 219號
面積: 63 坪
-
土地
草仔寮段 小段 222號
面積: 7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1 -
| 使用情形 | 使用情形 本件土地於民國115年1月14日查封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稱4筆土地作為巷道使 用(湖內區中正路2段576巷)。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
| 備註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4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698,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340,000元。 四、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他項權利設定。 五、本件土地均為供不特定公眾通行之道路,拍定後不點交。 六、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 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七、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 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八、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5年7月22日上午9點30分到10點30分(第3次拍 賣)。 標別: 2 |
標別:2 -
| 使用情形 | 使用情形 本件土地於民國115年1月14日查封履勘時,據地政人員指稱土地作為道路使 用。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
| 備註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48,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30,000元。 四、設定他項權利情形:無他項權利設定。 五、本件土地為供不特定公眾通行之道路,拍定後不點交。 六、請投標人自行查明是否有未繳納之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於辦理移轉 時,應自行處理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繳清事宜。 七、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 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八、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5年7月22日上午9點30分到10點30分(第3次拍 賣)。 02 函 稿 代 碼:5.16.2 拍賣公告(第3次拍賣)(現場投標)(強81) 03 股 別:梅股 04 擬 判:擬 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