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新北市林口區法拍屋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喜股 114司執字第091181號

應買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7/31

拍賣次數

第 特殊程序 拍

拍賣底價

14,2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拍賣範圍

持分 2000分之160

公告日期

2026-07-27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寶林段 小段 117號

    面積: 16.79 坪(55.5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2000分之160

  • 土地

    寶林段 小段 118號

    面積: 4.44 坪(14.67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2000分之160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本院現場查封時,據地政人員指界稱:標的土地均位於新北市林口區寶林路168 號南方約300公尺處之雜木林。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備註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4,2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6,400元。 四、本件查封物合併拍賣,應分別列價,總價並應達到底價,以總價最高者為 得標。 五、本件標的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就其共有 之標的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數筆共有不動產合併拍 賣時,如共有人結構不同,其中共有人僅得對其有共有權之不動產主張優 先承買,且應就有共有權之不動產一併應買,不得僅應買一部,又共有人 行使優先承買權後,拍定人就剩餘標的亦不得拒絕應買,請投標人及共有 人注意。 六、本件標的土地均依林口特定區計畫編定為保護區,惟實際土地使用分區管 制之規定及開發限制,請投標人自行洽詢主管機關。 七、本件拍賣不動產面積、位置以地政機關登記為準,如經重測,則以重測後 之登記為準,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 位置與公告不符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定。另土地是否依相關規定經 限制開發,或使用上有無其他限制(如是否已符合既成道路之事實而構成公 用地役關係或有其他原因致無法用以容積移轉或交換等等),請投標人注意 並自行向主管機關查明。 八、本件如有停止、撤回、撤銷、延緩執行、足額清償等事由,且該事由確實 發生於本案拍定前,縱已宣布拍定,本院亦得撤銷拍定,無息返還已繳交 之款項,當事人均不得異議,不同意者,請勿參與投標應買。 九、刊登於網路之公告內容如與本院公告欄張貼之公告內容不符時,一律以本 院公告欄張貼之拍賣公告內容為準。 民 事 執 行 處

所有資訊僅供參考,實際內容請以執行法院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