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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標的
土地1 筆
| 編號 | 坐落 | 面積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 |
|---|---|---|---|---|
| 1 | 高雄市左營區新民段61地號 | 3,999.2 ㎡1,209.76 坪 | 10000分之61 | 6,912,000 元 |
建物2 筆
| 編號 | 建號 | 門牌 | 構造 | 面積 | 權利範圍 | 最低拍賣價格 |
|---|---|---|---|---|---|---|
| 1 | 2037 | 高雄市左營區曾子路214號20樓基地:高雄市左營區新民段61地號 | 22層樓鋼筋混凝土造之第20層 | 206.42 ㎡62.44 坪附屬:陽台18.60,花台1.95 | 全部 | 7,424,000 元 |
| 2 | 2061 | 同上建物共有部分基地:高雄市左營區新民段61地號 | 鋼筋混凝土造 | 14,356.18 ㎡4,342.74 坪 | 100000分之680 | 3,328,000 元 |
| 備考含車位編號:224號,權利範圍:100000分之40、編號:170號,權利範圍:100000分之40、編號:168號,權利範圍:100000分之40、編號:167號,權利範圍:100000分之40 | ||||||
- 保證金
- 3,533,000 元
- 點交情形
- 點交
- 使用情形
本件於民國115年1月26日履堪時,債務人之法定代理人在場稱查封標的物係作為辦公室使用,目前未出租;地下2層有4席機械車位,皆未出租;據大樓管理員稱並無積欠管理費,每月管理費為新臺幣6,322元(機械車位維護費),每月繳交1次。惟實際使用情形,投標人應自行查明。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3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7,664,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3,533,000元。
四、設定他項權利情形:拍定後抵押權塗銷。
五、投標人之保證金應檢附同類之以金融主管機關核准之金融業者發票人之支票、本票或匯票為限,又上開保證金票據,如需指定臺灣橋頭地方法院以外之人為受款人時,請該受款人依票據法規定為背書(即於該票據背面為簽名或蓋章)。
六、投標人應自行查明本件不動產之規約、分管情形,及是否有積欠公共基金、停車位使用權、管理費、水費、電費、瓦斯費、工程受益費、差額地價或其他稅捐、費用。買受後應自行處理相關事宜。如有爭議,應循實體訴訟解決,請投標人注意。
七、本件拍賣標的物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第69條之規定,拍賣物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請投標人自行查明,不得於拍定後主張。
八、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5年11月10日上午9點30分到10點30分(特別減價拍賣)。
拍賣公告
以下內容由程式自法院拍賣公告擷取整理,姓名已遮蔽;實際內容以法院公告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