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坤股 114司執字第098076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4/07

拍賣次數

第 3 拍

拍賣底價

405,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建南段段 小段 702號

    面積: 1737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查封時,經會同地政指界人員指出:系爭土地上為雜草,而依鑑價報告所載土 地為雜草、空地、零星果樹,部分有起伏,上開果樹等地上物不在本件拍賣範 圍之內,應買人請自行查證,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備註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405,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81,000元。 四、本件係拍賣不動產應有部份,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由共有人之一應 買,其他共有人無優先承買權。 五、拍賣之土地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或土地複丈,其面積應以重測 或土地複丈結果為準。拍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均不 得以面積增減為由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六、依強制執行法第113條準用同法第69條,買受人就拍賣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 權。 七、本件網站上之照片僅供參考之用,實際現況應買人應自行查證。 八、拍賣之土地,如拍定之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 條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應買 人應自行注意。 九、本件訂於民國115年4月7日下午3時30分第3次拍賣。投標單請投入第5至8號 標匭內。坤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