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夏股 114司執字第106862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7/15

拍賣次數

第 3 拍

拍賣底價

875,2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三座屋段 橫圳頂小段 184號

    面積: 24 坪

  • 土地

    三座屋段 橫圳頂小段 185號

    面積: 22 坪

  • 建物

    桃園市觀音區文化路坑尾段360巷11弄2號

    面積: 26.09 坪

  • 建物

    桃園市觀音區文化路坑尾段360巷11弄4號

    面積: 26.09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本件拍賣標的查封時據共有人林○○在場陳稱現由其自行居住使用,且據債權人查報牆壁有嚴 重水漬、漏水、壁癌以及油漆剝落等情形,供應買人參考。本件拍賣不動產係應有部分,且查 無債務人實際占用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6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備註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6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875,2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176,000元。 四、本件係拍賣應有部分,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若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 優先承買權;數筆共有不動產合併拍賣時,如共有人結構不同,共有人僅得對其有應有部分之 不動產主張優先承買,且應就有應有部分之不動產一併為主張,不得選擇其中部分不動產主張 優先承買,而經主張後,原應買人不得拒絕承買其餘之不動產;如經共有人主張優先承買並繳 足價金,原應買人之保證金無息退還。 五、第238、237建號建物係未辦保存登記之增建物,拍定人無法持本院核發之權利移轉證書辦 理所有權登記,且應負被拆除之風險,請應買人注意,又本件拍賣以建物現況拍賣,當事人及 拍定人均不得以面積不符,請求增減價金。又該建物之基地有部分占用鄰地,使用土地之法律 權源不明,請應買人注意。又據債務人之子表示增建占用部分土地係向農田水利署承租,就土 地得否承租事宜請應買人自行向相關單位洽詢。 六、本件執行標的如有建物,本院已儘量將調查所得之輻射屋、海砂屋、地震受創、嚴重漏 水、火災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等項,於使用情形欄載 明,如使用情形欄未特別載明,即表示經本院以現場調查等方式予以調查後尚未發現有上開影 響交易價格之情形。惟鑑於司法資源有限及衡平執行費用支出,縱經本院以通常方式予以調 查,仍難保證絕無上情,此部分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後始斟酌投標應買。 七、本件標的物原所有權人或使用人如有積欠工程受益費及水電、瓦斯費或管理費用,應由拍 定人自行查明後與相關單位洽商解決,不得以此為由事後向本院提出爭執或聲明異議。 第四頁民 事 執 行 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