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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新屋區法拍屋|桃園市新屋區福隆路二段210巷108號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 松股 114司執字第113269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8/20
拍賣次數
第 3 拍
拍賣底價
1,345,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拍賣範圍
持分 4分之1
公告日期
2026-07-30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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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十五間段 十五間小段 605號
面積: 556.6 坪(1840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4分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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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物
桃園市新屋區福隆路二段210巷108號
面積: 84.14 坪(278.16 平方公尺)
以上為整筆面積;本次拍賣範圍為 4分之1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 使用情形 | 使用情形 一、本件拍賣標的於114年10月15日現場查封時,債務人不在現場,經查債務人及家屬自住。該 址應無海砂、輻射、地震受創、火災受損等情事。 二、本件為拍賣應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
| 備註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345,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269,000元。 四、本件標的經楊梅地政114年9月16日楊地登字第1140013413號函所載,本件土地有未經解除 套繪管制不得辦理分割註記,請投標人自行注意。 五、本件拍賣建物為農舍,其投標人資格應符合「無自用農舍」條件,故於投標時應一併檢具 (1)稅捐稽徵單位開具之投標人之房屋財產歸戶查詢清單正本,(2)上揭清單所示房屋之使用執 照影本或建物登記謄本(3)無自用農舍切結書正本等文件,並將之一併投入標匭,否則投標為無 效,請投標人特別注意。 六、本件為拍賣應有部分,除買受人為共有人外,共有人有依相同條件優先承買之權,另共有 人亦需符合前項無自用農舍之條件。 民 事 執 行 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