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件
新北市汐止區法拍屋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雙股 114司執字第117857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8/05
拍賣次數
第 2 拍
拍賣底價
6,040,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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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福興段 小段 2387號
面積: 35 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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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福興段 小段 2418號
面積: 25 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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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福興段 小段 2441號
面積: 47 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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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福興段 小段 2559號
面積: 83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 使用情形 | 使用情形 (一)拍賣不動產應有部分,查無債務人現實占有部分,拍定後不點交。 (二)115年1月16日現場指界時,據地政人員指出2387地號土地位於新北市汐止 區宜興街19巷巷口4號前方之道路用地;2418地號土地位於新北市汐止區宜興街 17號旁之道路用地;2441地號土地位於新北市汐止區宜興街17號前方之道路用 地;2559地號土地位於新北市汐止區宜興街7號前方之道路用地。惟現在實際情 形如何,仍請應買人自行查明注意。 備註 一、以上不動產分別標價,合併拍賣,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
| 備註 | 備註 一、以上不動產分別標價,合併拍賣,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7,540,000元。 三、保證金新台幣:1,510,000元。 四、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但如共有人之一到場應買拍得,其餘共有人無優先 承買權。又主張優先承買權之人,須就其符合資格之標的一併行使,不得僅就 其中一筆或數筆為之;但主張優先承買之人就其餘部分因不符資格,而不得行 使優先承買權時,拍定人或承受人就該部分標的不得拒絕買受或承受。如就優 先承買權存否爭執並經起訴,須待訴訟確定,始依訴訟結果核發權利移轉證 書。 五、無抵押權登記。 六、投標日期:中華民國115年7月8日第1次拍賣。(下午2時30分開始投標,3 時開標。) 民 事 執 行 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