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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臺南地方法院

源股 114司執字第124981號

待拍

標別:甲

拍賣日期

115/07/08

拍賣次數

第 4 拍

拍賣底價

2,412,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中清段 小段 667號

    面積: 94 坪

標別:乙

拍賣日期

115/07/08

拍賣次數

第 4 拍

拍賣底價

313,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 土地

    中清段 小段 702號

    面積: 30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甲 -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假扣押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系爭土地為房屋圍牆內空地。嗣本件現場 指界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系爭土地現為大宗幼兒園內擺設兒童遊戲設施。 占有之法律關係不明,地上物不在拍賣範圍內,應買人應自行查證,拍定後不 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備註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2,412,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483,000元。 四、地上建物所有權人如符合土地法第104條或民法第426條之2規定,有優先承 買權,惟聲明優先承買權時,應併同提出其占有使用土地之法律關係證明文 件。 五、係拍賣應有部份,共有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承買權,拍定後不點交。 六、拍賣之土地,如拍定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 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請應買 人注意。 七、本件訂於民國115年7月8日上午10時30分進行特別變賣程序後之減價拍賣。 投標單請投入第五至八號標匭內。源股 標別: 乙

標別:乙 -

使用情形 使用情形 假扣押查封時,據地政指界人員稱:系爭土地為既成道路。應買人應自行查 證,拍定後不點交。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備註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1宗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313,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63,000元。 四、係拍賣應有部份,共有人有按同一條件優先承買權,拍定後不點交。 五、拍賣之土地,如拍定價格低於所核定之土地增值稅者,依土地稅法第51條 第2項規定,拍定人應代為繳足其差額,本院始能發給權利移轉證明書,請應買 人注意。 六、本件訂於民國115年7月8日上午10時30分進行特別變賣程序後之減價拍賣。 投標單請投入第五至八號標匭內。源股 民 事 執 行 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