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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土城區法拍屋|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二段242巷7號八樓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 壽股 114司執字第125248號
待拍
標別:單一標別
拍賣日期
115/07/29
拍賣次數
第 2 拍
拍賣底價
15,270,000 元
點交狀態
不點交
此標別包含的標的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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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
青雲段 小段 287號
面積: 470 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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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物
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二段242巷7號八樓
面積: 23.2 坪
拍賣公告
(此處內文由AI自動擷取,詳情請參閱法院公告之附件)
標別:N/A -
| 使用情形 | 使用情形 一、拍賣標的由戴X城與其家人共同居住,本件拍賣標的並非由債務人居住使用,拍定後不點 交。 二、另鑑定報告勘查並未入室,無法得之勘估標的內部是否有嚴重漏水、地震受創或火災受損 等事宜,僅以外觀現況判斷。又查詢公開資訊網站,現未查得本建物有海砂屋、輻射屋、地震 受創、非自然死亡之列管足以影響交易之特殊情事,實際情形仍請投標人至現場自行查明注 意。 三、投標人應自行查明債務人有無積欠工程受益費、水電瓦斯費、管理費、公共基金等,應依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4條規定辦理,並注意拍定後民法第799之1條第4項規定之適用問題。 四、本件如有停止、撤回、撤銷、延緩執行、足額清償等事由,且該事由確實發生於本案拍定 前,縱已宣布拍定,本院亦得撤銷拍定,無息返還已繳交之款項,當事人均不得異議,不同意 者,請勿參與投標應買。 五、刊登於網站或其他公告處所之公告內容如與本院公告欄張貼之公告內容不符時,一律以本 院公告欄張貼之拍賣公告內容為準。 六、拍賣之不動產如於查封後經地政機關實施重測,其面積應以重測結果(地籍圖)為準,拍 定後債權人、債務人、拍定人或其他關係人均不得以面積增減請求增減價金或聲請撤銷拍賣。 七、抵押權拍定後塗銷。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
| 備註 | 備註 一、上開不動產2宗合併拍賣,請投標人分別出價。 二、拍賣最低價額合計新台幣:19,070,000元,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三、保證金新台幣:3,820,000元。 民 事 執 行 處 |